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三点,即自然人对自身财产的处分,即可以将自身财产指定他人继承,即可以订立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进行,也可以将自身财产赠与国家、个人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三点,即自然人对自身财产的处分,即可以将自身财产指定他人继承,即可以订立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进行,也可以将自身财产赠与国家、个人等。
立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是内容具有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的能力等。遗嘱效力的顺序是需要按照最后一份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