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 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可从网站下载,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2、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或国外的,所提供的材料需要以下机构证明和确定: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所提供的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受益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的,按照不超过百分之一点二的比例收取;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不超过百分之一;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不超过百分之零点八;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部分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五;一千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一。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公证服务,依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并向申请人出具收费票据。
(1)继承人应在开户网点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办理遗产所有权公证。
(2)遗产所有权证明上必须明确记载存款账号、户名和金额。多个账户和多人继承的,应明确记载各个账户的分割分配办法。
(3)继承人无法提供存款凭证或密码,要求查询和挂失的,继承人应到公证处对遗产所有权进行公证(公证内容中可不载明账户信息及分割情况)到网点办理账户查询和挂失《挂失申请书》到公证处办理所有权证明(应载明账户详细情况及各账户分割情况)到网点办理挂失支取手续。
办理银行继承公证申请书,需要带好相关材料,以及所订立的遗嘱,去当地办理继承公证,并且缴纳一定的费用。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继承银行公证申请怎么写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若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