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1、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四)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二)房地产证;
(三)继承权公证书;
(四)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继承去世遗产手续的相关内容。因此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就需要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来进行,才能保证该继承程序才算合法有效。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咨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