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三)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不尽扶养义务;
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父亲去世遗产分配比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配偶与子女比例:一般配偶与子女比例应当均等。但若被继承人另有指定,或继承人之间协商分配比例的除外。法定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标准的相关知识,综上,如果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就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