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更新时间:2023-02-06 14:3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丧失继承权情况包括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等情形。
什么样的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丧失继承权需要还债吗

  没继承遗产是不需要承担债务的。债务是由债务人自书清偿的,子女在不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是没有责任清偿父母债务的,但子女自愿清偿债务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继承权丧失怎样恢复

  恢复继承权的方式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即可。找法网提醒,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因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恢复继承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你好,周律师。我祖母有四个女儿和三个儿子。我父亲一年四季都生病了,但他一直在赡养老人。现在,由于父亲病情恶化,他无法赡养老人。我父亲有法律责任吗?
作为子女赡养人是应尽的义务,赡养人应该对身体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及时给予治疗救治和护理;对经济较为困难的老年人,应该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支持;针对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该要承担起照料老人的全部责任;如果出现无法亲自照料的老人的赡养人,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进行照料。通常来说,子女对老人都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可以不继承老人的遗产为理由因此拒绝赡养老人。关于老人的继承权的问题,老人的子女在一般情况下都享有财产的继承权,除非是通过老人自己立遗嘱的方式或者继承人存在法律规定上的所表述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果有子女中有一位继承人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时,在继承财产分割时,其有权利要求多分一部分遗产。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生存的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丈夫的遗嘱继承人是孩子没有父亲和妹妹可以吗?
法律分析: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房产遗产继承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1、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
什么是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分析:1.司法鉴定人指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