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不一定有儿媳妇。如果儿子健在,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如果儿子死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对于有遗嘱的,自然人有权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不分先后,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子女继承遗产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房产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那么不用缴纳契税。如果由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则应当缴纳契税。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契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第五项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