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
2、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3、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不由双方分担损失,有违公平原则和理念。
1.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
2.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归责原则;
3.损害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4.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的侵权案件和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案件,但损害仅限于财产性损害而不包括精神损害。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行为人不能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民事活动,因此不能认为他们的行为有过错,当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监护人分担损失。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没有过错,但造成他人损害。
(3)具体加害人不明,由可能加害的人分担损失。
(4)因意外情况造成损害。
(5)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受到损害。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平分担损失规则条件有三个,分别是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不由双方分担损失,有违公平原则和理念。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公平分担损失规则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