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高空坠物物业业主责任不是都有,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民法典中物业有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处理如下:
1.协商解决。找法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减少高空坠物的发生: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