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当我们的名誉权受他人不法侵害时,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该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并为第三人知悉;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四)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由此可见,当我们的名誉权遭到他人不法侵害受损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造成精神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名誉权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