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身体权的侵害主要有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行为、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行为、不损坏身体生理机能的不当外科手术等几种种类。如果有人侵犯我们的身体权的,就是侵权,侵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