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具体情形有:
1、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2、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
3、交付核验后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4、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