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时间不得超过2年。竞业限制的人员是指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在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行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