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前后矛盾时,应当先看合同的整体思想,根据订立该合同的主要目的,公平的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属于格式合同,则按照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