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合并需要进行裁员的,具体流程有:
1、提前30天开会公告裁员原因;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裁减人员方案应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
4、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5、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