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合同具备借款时间、期限、还款期限等必要条款,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时,有效。应符合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