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应由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无责限额内赔偿
对于不够的部分,如果全责一方为机动车,则由该方赔偿
如全责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