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约定有上限,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是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的
对于定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在上述上限范围内协商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