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附期限合同包括: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者是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合同中所附的生效期限与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并不相同,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之时,效力才发生。
终止期限,也称为解除期限或者是终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至某年某月某日终止”,该期限即终止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