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成立时间是:1、如果要约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的,自对人知道其内容时成立生效;2、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的方式作出的,自到达相对人时成立生效;3、如果要约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自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或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成立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