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处理方式:债权人可以拒绝,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并且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