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权合同中,胁迫是指一方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的行为。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