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面没有写生效日期,符合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时,同样是有效的。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日期合同仍然有效成立。合同中如果约定了生效日期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