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员工权益该如何维护?算不算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补偿金需要支付吗?
更新时间:2018-10-27 13:46:17
问题描述:
2011年10月11月12月连续被公司从
南宁外派隆安,2012年4月5月至
武鸣,之前曾说有差旅补助,后来又讲0771范围内没有,如果公司有这样的制度是否合法?
员工权益该如何维护?员工违纪单位想让我主动辞职,后说改为留用查看但要调岗降薪,协商未果员工不同意到岗(薪酬与其它生产岗位相差甚多),现调岗通知己签收.我想问这样算不算逼迫员工自动离职,如果我拒不到岗会单位按旷工或自离成立吗?补偿金需要支付吗?如果委屈求全对此前岗位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欠缴的公积金、出差补助以及年休假等权益的维护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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