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与其接触劳动关系?该以什么理由想他说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呢?如果他本人不同意解除又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8-10-29 10:36:4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公司人事部的。
想就
试用期劳动关系解除这方面咨询大家
因为
劳动法里关于这方面的界定很模糊
只是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可什么情况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呢
比如,一个员工试用期内因受伤(非工伤),休息了2个月,
正常工作1个月后,又出事故(非工伤,且在试用期内),欲继续休假半年,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能与其接触劳动关系?该以什么理由想他说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呢?如果他本人不同意解除又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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