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并没有和我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只给我开了26号之前的工资,有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18-10-31 11:44:25
问题描述:
是2012年三月
公司给我交的保险,并正式入职,但是并没有和我签订
书面合同,2013年2月26日因急性病住院治疗,公司只给我开了26号之前的
工资,从26号到28号的工资一分钱都没有开,老板说站一天岗开一天钱,你没站岗,当然就不能开资,这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我想问,这种作法正确吗,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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