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供方进行了协调并且有供方的书面证明。这种情况我能做些什么?难道没有损失结果的过错也可以被辞退吗?
更新时间:2018-11-01 11:17:06
问题描述:
公司在2010年9月以我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辞退我,辞退时孕期为6个月。
辞退的理由是我做错的一张合同,但是发生当时便得到了更正,于供方进行了协调并且有供方的书面证明。
仲裁阶段2010年10月公司看到我提供的证据后,针对性的要求供方
声明从前开据的无效,并让供方否认在7月已经协调好的结果。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做些什么?难道没有损失结果的过错也可以被辞退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