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违法的?就不能拿以前的待遇,他的说法对不对?
更新时间:2018-11-03 13:53:55
问题描述:
大家好,我在单位上班期间受伤导致左腿胫腓骨骨折,在我八个月的时候单位让我去
其他工地上班,由于我到现在为止受伤部位还没有长好,还有骨缝可以看见,医生也建议我要全部骨缝长好后再考虑上班的事情,如今单位已经停发我受伤之前的
工资待遇,只给我基本生活费用,请问各位亲,单位这种情况是不是违法的?我还咨询过单位
工会,工会主席说我缺岗,就不能拿以前的待遇,他的说法对不对?现在的我该怎么办?找那个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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