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走法律程序?这跟我们炼石水泥厂有关系吗?我能索要哪些赔偿?要怎么走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8-11-03 14:40:32
问题描述:
我是福建省顺昌县炼石水泥厂的职工,想向贵处咨询一件事,拜托您抽空给我解答一下。
我在福建能源
公司下属的顺昌炼石水泥厂制造分厂的运行工段上班,是电工。7月22日那天我没上班,上午我被我们厂余热发电车间?的一个叫陈锋?的人,叫到我们厂里刚承包出去的装载机班去维修装载机,承包人冯占平原来是我们厂原料工段的职工。我干活时左手中指不慎被没有防护的风扇打到,造成左手中指近节和中节开放性骨折,伸肌腱也离断。住院到8月15日,花费了近一万六千元。
当时承包人冯占平在我出事住院时支付了一千元,后来他和陈锋都到我家,承诺我
医保报销以外的费用由冯占平他们承包人支付。现在医保未报部分有四千四百多元,明年取固定钢板手术医保外费用要一千元左右。
现在他们还未把承诺的那部分钱给我。我想咨询的是,如果他们不支付,我该怎样走法律程序???我跟陈锋是雇佣关系,是他雇我去干活的;而陈锋又是被冯占平雇去修装载机的。陈锋支付我
工资是按天给的,挣多挣少剩余部分都是他的。
我想问的是,我这样受伤到底算啥?虽说那个装载机班是承包的,但他的风扇没有防护网根本不符合安全规范,这跟我们炼石水泥厂有关系吗?我能索要哪些赔偿?要怎么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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