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方彩礼加三金。结婚用的钻戒也买了。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把三金钻戒全部拿走了,是否要承担
更新时间:2018-11-06 01:10:4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五月份订的婚,给女方
彩礼加三金。婚期定在十月十六号,酒店也交了定金,婚纱照也拍了在等照片,
结婚用的钻戒也买了。七月22就把
结婚证领了,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把三金钻戒全部拿走了,合理吗?钻戒是典礼用的,典礼还没到时间。酒店和婚纱照损失女方是否要承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