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她还不能走路。不再承担她的医疗费用,我们还有什么途径去索取赔偿?
更新时间:2018-11-07 11:01:20
问题描述:
我的母亲在10年的时候进入
开平市的某间机械厂工作,任职清洁工。当时入职的时候厂方没有同她签订劳动
合同,也没有购买医保,社保。工作不到一个月,因厂方违规操作,导致一个几十吨的油罐从二十米的高度掉落。因她走避不及,导致4个脚趾断骨。后送到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使其康复。厂方当时承诺已经上报工伤而且会承担所有费用。但现在她已经做完二次手术,拆除钢板。医生虽然说手术很成功。但现在她还不能走路。现在厂方就无理要求她上班。而且厂方还说了,不再承担她的医疗费用,完全无做过工伤认定,虽然之前厂方把她停职留薪,但只给了那间医院的药费还有手术费还有每个月的工资。但是她去其他医院就诊的费用还有其它费用没有给付。我们还有什么途径去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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