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仲裁,是否还可以申请仲裁?是否也可要求原公司承担?
更新时间:2018-11-08 13:20:08
问题描述:
我是2009年2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2010年7月份离开,期间公司未和我签订
劳动合同,2009年7月答应上社保并办理了手续,但后来重新协商后又改为自己处理保险事宜,公司补交费用给个人。事实上公司到我离职一共补的费用只有几个月的。离职后发现公司当时给办理了社保缴纳手续,但是没有办减员,导致我的保险后续无法上,且账户扣欠缴了大量保费。协商后老板不同意支付保险费,只答应由我个人付清费用他给办理减员。在多次协商后找不到老板人了,电话也也不接,社保中心给他电话也找不到人。之后因为工作忙,一直到现在才重新办理此事。现在我想
申请仲裁,要求原公司补缴我所有欠缴的费用并给予其他
经济补偿。问题是:1、离开原公司已经有1年多,是否还可以申请仲裁?2、由于公司原因我现在的公司无法为我上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否也可要求原公司承担?3、原公司办理了法人代表的过户,这样我在申请仲裁的时候是应该找原法人代表还是现在的法人代表?急盼解答,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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