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该替携款失踪的厂长还钱吗?
更新时间:2018-07-12 09:44:23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朋友在一家办公地点位于城区的私人
企业工作不到一个月时,一个星期四老板给钱让他去位于郊区的供电所交电费,由于当时发票不在供电所收费人员手中,因担心资金安全,我朋友就将电费款交给供电所附近的该单位工厂的厂长手中让其第二天代交,当时老板不知此事,但第二天早上我朋友向老板告知了此事,老板当时也没有说我朋友什么不该将电费给厂长交之类的什么话。但是此厂长并没有交电费,而是在三天后(周日)的半夜时分带着他的所有物品从厂里不辞而别,除了拿走了我朋友给的电费款,在老板手里还有几千元的
欠条未报账,从此再也未露面。打电话要么言语不切实际,要么不接,多数时候干脆打不通,他们也不知他家住那,总之找不到人。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这事为单位内部纠纷为由拒绝受理。现在老板以钱是从我朋友手里给出去的为由,让我朋友归还此笔电费款一共2000多元,并已开始从我朋友
工资中分月扣款,请问:老板这样做合理吗?在找不到该厂长还款的情况下,我朋友有代为还款的义务吗?他应怎么办?他的工资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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