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生产管理一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应该拿管理人午员的工资,请问这是什么情况
更新时间:2018-11-16 19:23:34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5年5月任聘于一家刚开始的一家木业加工厂,任生产管理一职,一直到11月份,期间老板一直在找客户,但始终未果,于11份停工,此时老板一拖欠我4个
月工资,
多次要,未果,无奈,诉至劳动局,劳动局处理一段时间后又转到公安局,以恶意欠薪,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网上通辑,
工资才得以解决,今老板又以我后期(8----9月份)不应该拿管理人午员的工资,而应该是普通工人的工资为由,起诉我她所谓的我多支付的工资,请问这是什么情况,我能胜诉吗,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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