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赡养和医疗救治义务?政府和家庭对该人有应该什么义务,该大叔的以后生活和医疗该什么办?
更新时间:2018-11-28 23:55:00
问题描述:
家有一大叔,小时候就智残,一直未婚无子女,现在47岁,父亲已去世24年,母亲已去世10年。然后一直由其弟弟和弟媳供养,住在其弟弟家,而其弟弟弟媳都是下岗工人。前不久发现其有精神分裂症,并且严重影响到其弟一家的生活和身心安全。通过居委会将其送到精神病医院住院,医院要求其弟媳签字,若发现该病人有
其他病,需带走治疗好别的病再来治疗精神病。入院一个星期,医院就打电话
通知其弟媳,病人还有别的病,要其带走到别家医院治疗。医院给出最后期限,几日内必须将人带走。
问题:该大叔的弟弟有没有
赡养和医疗救治义务?政府和家庭对该人有应该什么义务,该大叔的以后生活和医疗该什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