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她与前任同居男人的关系解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我方能向法院起诉她重婚吗?
更新时间:2018-12-01 14:16:06
问题描述:
我弟弟于前年经人介绍认识一未婚先育有一儿一女的女人,经过半年的相处后
结婚,但结婚后,女方总以各种理由躲避我弟弟,不以其过夫妻生活,也因此两人,甚至两家为此事发生过争执,在婚后在一起半年后,女方提出分居,我方要求女方返还花费的费用和彩礼,当时女方同意返还六万,并写下
欠条,但现在女方反悔,以我弟弟对他使过暴力和威胁为由,拒不返还部分彩礼。请问我方向法院主张1、女方返还我方的损失;2、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支持吗?另外,我想咨询一下,她与前任
同居男人的关系解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如果她方不能出示关系解除证据,我方能向法院起诉她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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