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和该楼盘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我该如何办才能尽量减少损失?开发商有责任补偿我的损失吗?
更新时间:2018-12-07 20:24:29
问题描述:
07年我通过
中介买了一套单位团购的房子带车库,当时是和该楼盘开发商签的
购房合同,因为车库没弄好,所以只有口头协议(卖主说他们单位
其他人都是一样的),当时开发商还开具了2张收据,一张是房子的首付款,一张是车库的首期款(车库是独立产权的,但是收据上只写有付款人、金额、车位号,但未注明订金等),并口头协议当车库可以发售时会通知我并以6.6万圆价格卖给我,因事情比较多,所以这个事情就放下了,一直等开放商方面的通知,但是开发商一直没通知,09年去问开发商的时候,告知原定车位已经被卖给他人,如果要再买车位要以现价9.5万圆购买,因我损失了差不多3万圆,请问,我该如何办才能尽量减少损失?开发商有责任补偿我的损失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