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走的话不给工资还要算公司现在我该怎么办?这是属于劳动争议还是算什么应该到哪个部门去投诉呢?
更新时间:2018-12-08 06:21: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来之前和老板说好
实习期六个月。现在还没满六个月,没有签合同。现在要辞职老板不让走。老板说你这个工作岗位没人干,公司也招不到人为由,要算公司损失为理由不让走。老板说就算你打
辞职报告他也不会批的,如果强行走的话他要算公司的损失。要不就是让我帮他招一个人过来再走。他说公司里有规定必须要干满一年,我和公司又没 有签订合同。还在实习期间。之前老板口头上说过要干满一年,但是我还在实习期间可以提前三天打辞职报告的。现在老板不让走,强行走的话不给工资还要算公司 损失。现在我该怎么办?这是属于
劳动争议还是算什么应该到哪个部门去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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