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只有离婚协议书,为什么购房合同无效
更新时间:2018-12-10 12:54:18
问题描述:
06年父母离婚,在离婚协议上作出财产分割,农村用地门头房4间归儿子所有(本人)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
土地使用证,没有办法过户,只有
离婚协议书,和村里的两个证明人书写的证明协议一份,09年复婚,但财产没有变更。12年父亲开公司借款20余万(只打了一份借条在放款人手中,只有公司账务上记录了借款金额)
公司破产无力偿还,放款人就找了一帮黑色会人员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威逼胁迫写下了房屋购买合同,说以110万购买4间门头房,本人知道此事后立刻到刑警队进行报案,警方介入调查,之后父亲就不知所踪,警方要求当事人来刑警队进行查问然后立案调查,因没找到当事人,而没有立案,只找了放款人了解情况,一审判决结果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夫妻双方偿还110万借款。然后本人提起异议申请,要求撤销对4间门头房的查封,现今年9月29日驳回了异议申请。现想找名律师解决问题,为什么购房合同无效,还要对本人房屋进行查封,只能在上诉,而且也希望能洗刷没有真实金额的110万巨款。还父亲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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