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原件,是否影响我们协议的效力。我们应该怎么做。委托起诉费用如何收取。
更新时间:2018-12-11 09:09:40
问题描述:
09年跟朋友购买朋友舅舅的定向解困房。有对方舅舅的委托书,
房产证原件,支付2/3合同款,货款系朋友收,约定余款过户后支付。去年政策定向解困房可以过户了,联系对方,表示不愿意出售了。当时
协议书约定如果房产无法过户,对方需要退回房款并且支付我们损失。但目前对方仅愿支付2/3的合同款和我们装修的费用。当时购买的单价是3000元,是周边市场价。装修花费4w。现在附近
二手房的价格6000元左右。房子65平方。问题1:由于交易过程中没有接触房主本人,虽然有委托书,但是目前情况来看是否影响我们协议的效力。问题2:不愿出售之后,我们可以求偿的索赔金额可以是什么标准。问题3:目前对方不主动于我们沟通,也不愿意去办理过户,我们应该怎么做。问题4:委托起诉费用如何收取。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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