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发个辞职通告给公司,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起诉是不是要等劳动仲裁之后?
更新时间:2018-12-14 17:08:15
问题描述:
本人从事船舶检验类工作,入司时在上海总部,后来公司处于业务需要,将我调至
江阴办事处,因公司在江阴有租房且离家近(家住南通
如东),因此同意公司调动,现在因为行业整体低迷,公司不但单方面更改个人薪酬(预发部分工资,年底按个人业绩利润的30%结算),而且还下发调令限期到上海报道,不然以旷工论。公司的意思很明确,所以已经有两个同事受不了,辞职走了。另外,因为这是份经常性出差的工作,合同里没有注明工作地点。请问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发个辞职通告给公司,然后申请
劳动仲裁?还是直接去劳动局信访办?起诉是不是要等劳动仲裁之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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