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触犯劳动法了?是不是也没按社保规定缴纳?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15 01:35:27
问题描述:
本人是2017年8月15日入职公司,一开始面试说转正是一个月,但是在9月14日,人事部说我的工作主管确认过需要延长
试用期,说要3个月才能转正,我已经答应了,但是当时给我签了一份
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的,试用期时间到2017年9月14日,当时没太注意,经过3个月后,按道理是11月15日转正,但公司一直拖到12月1日才给我转正,我今日去人事部咨询,他们说按照公司规定,每月的10号前入职可以在3个月后的那天转正,但10号以后入职的,需要在新的一个月1号转正,这样是不是触犯
劳动法了?同时我8月份入职的社保也没交,是9月份才给我交的,是不是也没按社保规定缴纳?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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