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未成年人,在学校读书初中的时候跟一个同学有点矛盾,一天晚上他叫了一伙人跟我朋友打架,那天我踢了他一脚,但是也没有被打严重.后来到晚上1点左右,我(当时我和我同伴共4人)到网吧1上网通宵,被他同伴看到了告诉他,然后叫了一伙人到网吧1找我,当时就打了我几个耳光,并且他们手上都有钢管和刀,我见就跑,跑到另一个网吧2(这里面有我认识的高中朋友),但是他们又追来,现在都换成刀了`网吧2里的朋友看见就跑,但是我没有跑掉,被他们砍了当时就晕了,他们见我没有动就走了,有1?2?3?4?5?6这六个人砍我,其中1主犯也是未成年,
其他的有社会上的青年..我在医院躺了10多天,大概花了7000元
医疗费.到了1和2,但由于他1是未成年就放他回家,并说等过几天找我家长商谈.其他四个人并未见警察同志去抓,.?我被鉴定为轻伤甲等(大概有8刀,手上的筋被砍断,四手指不能动),但是鉴定人说可能转为重伤,但是要等到3个月后看手指能不能动.我想请问您;"网吧1是不是有责任赔偿,1?2?3?4?5?6这六个人是否犯故意杀人或者
故意伤害罪.我可以象他们索赔多少赔偿金,他们是否赔偿了之后还要坐牢?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