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二房东在今年12月底之前跟其他人签转让协议,他也就不能在合同期满之前让我搬走?直接跟大房东签署新的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8-12-15 07:35:06
问题描述:
2011年7月份,我和二房东签订转租合同,为期一年,租门面到2012年7月止。我的电器店于8月开始营业。10月,大房东突然来店告知,不允许转租行为,他和二房东的合同中有此条款,他们的合同于2012年12月到期。大房东试图起诉二房东。后来大房东和二房东达成协议,原合同作废,重签合同,至今年12月底到期,并允许二房东转租给我。现在二房东一门心思只想在12月底之前将门面转让出去,赚取转让金,如转让成功,就和我提前毁约,让我在年底之前搬走。问题:1 如果二房东让我搬走,我一定会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我的门面是要关门还是照常营业?2 如果二房东在今年12月底之前跟
其他人签
转让协议,是否存在“一个门面重复签署合同”的违规行为?3 如果二房东转让失败,明年续租此门面,我和他之间的合同是否依然有效,他也就不能在合同期满之前让我搬走?4 大房东和二房东新签的协议中含有“同等条件,明年优先租赁”的条款,明年1月,我是否可以出更高租金,直接跟大房东签署新的
租赁合同?请专业人士分析解答,帮助本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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