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参加工作,辞职时工龄有17年。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17 06:32:21
问题描述:
本人男,1961年6月6日出生,1977年参加工作,原工作单位为荆门市广播电台,1994年辞职后自谋职业,2007年12月将户口转回原籍潜江市,同年到当地一
企业打工。辞职时工龄有17年。因多种原因,
养老保险一直未办。现由企业办理。按照
国务院及湖北省文件,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但荆门劳动局不予办理,潜江市劳动局说要到辞职时的荆门市办理。两地都不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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