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1500元2017年9月17号上的班,今1.10日辞职,而当时上班的时候要求我们交500元的押金
更新时间:2018-12-17 07:34:4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湖北蕲春的,在一家母婴店上班,
试用期三个月1500元2017年9月17号上的班,现在2018年1月份
工资是1800,今1.10日辞职,老板批准做到年底,可是却说年底的那半个
月工资给不到1800只能按实习工资算30元一天,而当时上班的时候要求我们交500元的押金,交了以后,母婴店说离职2个月后才能给我们请问合法么,我们没有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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