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按文件执行,我公司并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文件要求,应该由社保机构统一要求各企业进行清理此类提前退休的问题呢?
更新时间:2018-12-17 09:36:14
问题描述:
我公司1997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现年48周岁(男),近日拿着劳社部(1999)8号文件《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找到公司。该文件是1999年3月9日颁布的。说他属于不符合法定年龄提前退休了,现要求返岗,并质问为何在他1997年退休后,国家1999年3月就颁布了纠正提前退休的文件,为何不让他返回企业?为何不按文件
执行,要求给予这段时间的补偿?现在的问题是:我公司并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文件要求,执行这个文件的应该是
社保机构吧,是不是1999年的文件颁布后,应该由社保机构统一要求各企业进行清理此类提前退休的问题呢?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吗?或是下步该怎么操作呢?请帮助一下。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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