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办理与工资结算。试用期三个月,我仍然没有得到公司的工资结算,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17 12:25:35
问题描述:
关于辞职办理与工资结算。答疑者,您好!我是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2009年7月份与
珠海一家电力科技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
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同年10月份转正,2010年2月初向领导提出辞职,领导说是过完年再说,完了3月初回公司办理辞职手续(比入职还难办)。我是太想走了,公司把我的辞职日期定在2010年2月7日,说是这天开始放假了,但是公司是在2月20日上班的,我3月6日才办好辞职手续。到今天为止2010年4月8日,我仍然没有得到公司的工资结算,期间多次电话催促过,公司都有理由。请问,我受到哪些侵权了,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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