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是否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更新时间:2018-12-17 17:48:05
问题描述:
依《最高法院关于
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
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依上述过7日应先予受理的规定,法院接到
起诉状达70天,是否说明法院已受理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