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4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所以利息应该由我支付。我应该付他利息吗?如果不支付他有权中止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8-12-18 09:26:17
问题描述:
您好!我去年4月买了一套
二手房,因为当时房本没下来,没办过户,合同商定先付40万首付款,尾款等房本下来过户后再向
银行贷款付清。今年2月份原房主要我支付他买这套房时贷款的每月
房贷利息,理由是房本不知什么时候下来,而我一直住着这套房,所以利息应该由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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