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期间被告被宣告破产,法院是否应终结诉讼?

更新时间:2018-07-18 05:13:32
问题描述:
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再审过程中,原审被告债务人宣告破产。请问:对此案应否终结诉讼?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53491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破产程序的终结,指破产程序履行全部任务或因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相关程序,而由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认定属实,而以裁定方式进行终结案件的情形。   《破产法》第120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1)债务人无财主分配的案件终结   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是指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如果继续程序,不仅不必要,而且会产生其他费用。因此,本条规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破产程序就应当终结。   
    (2)破产分配完毕的案件终结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基本原因,它是指管理人依据破产分配方案,将已变价的破产财产或者不需要变价的破产财产全部分配给各请求权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也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2018-07-18 05:06:58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92366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破产宣告的效果。  
    (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效果。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就是破产人。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  ②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成为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在归属、用途和处置方法上都服从于破产清算的目的。破产财产作为一个财产集合体,受到破产法有关规则的保护。  ③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必须全部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由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重整程序经破产宣告转为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办理财产和事务的移交。破产宣告后,原则上应当停止破产人的业务活动。但是,继续经营有助于破产财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债权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许可。  
    (3)对债权人的效果。对债权人来说,破产宣告使他们获得了行使权利的特别许可。在破产宣告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接受清偿。为此,破产法对破产宣告后的债权行使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  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即别除权人可以由担保物获得清偿。根据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别除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第110条进一步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因此,具备这些情形的别除权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后及时行使权利,以便参加随后开始的破产分配。  ②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而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集体确定分配方案,由破产财产获得清偿。
    2018-07-18 05:10:54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39773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经济诉讼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法院调解原则;  
    3、处分原则;  
    4、辩论原则;  
    5、支持起诉原则;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7、检察监督原则。
    2018-07-18 05:13:32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所以现在这个男的申请再审,现在再审申请人要求一审法院撤销民事调解书,作为原告现在收到被告的再审申请书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院异地缺席判决欠款,被告人提出再审。再审期间的执行问题
1、意思是说,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的次日起,在一年之内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一年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有权拒绝受理。 2、判决书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复议机关中止审理,复议期限届满后申请人起诉,法院应否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诉讼中止期间法院能驳回诉讼吗?
需要恢复审理后才能驳回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诉讼中止期间法院能驳回诉讼吗?
诉讼中止期间是不可以的,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监视居住到期了,检察院叫我去做笔录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程序。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局告诉我去是什么意思
你好,监视居住到期后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怎样处理,还是需要看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被监视居住人的表现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局告诉我去是什么意思
你好,监视居住到期后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怎样处理,还是需要看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被监视居住人的表现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治安怎么处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监视居住违规可逮捕或拘留。具体处理:1. 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如离开监视处所、干扰证人等,可予以逮捕;2. 如需立即控制,可先行拘留再决定是否逮捕。操作需严格依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局又通知我去是什么意思
你好,监视居住到期后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怎样处理,还是需要看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被监视居住人的表现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监视居住期间能否驾车出行
不能驾车出行。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规定:1.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地;2.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如确需驾车,须向执行机关申请批准。违反规定可能面临严重后果,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2分钟前
张贤恺律师
近期帮助 2911 人
你好请问离婚孩子我两个都要他不同意怎么办
37分钟前
李晓航律师
近期帮助 168480 人
我被人打了,到派出所之后,派出所为啥不让我看别人打我的视频呢?
1小时前
张晨光律师
近期帮助 6204 人
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以前被人骗到国外上班,前两天在河南商丘突然被深圳的警察抓走拘留了,怎么办
1小时前
张晨光律师
近期帮助 6204 人
你好,我老公换了心脏瓣膜手术后,身体一直痒,是不是瓣膜材质有问题?
1小时前
张晨光律师
近期帮助 6204 人
有法院判决,但对方无可执行财产
1小时前
庞娟律师
近期帮助 11158 人
男方家暴出轨写离婚协议
1小时前
梁登俊律师
近期帮助 21270 人
我想问分居十年了可以单方离婚吗?
1小时前
广东杰誉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9112 人
如果故意打人怎么定罪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